强化风险管理 有效提升防控能力
——南北分公司首创合作对象“黑名单”制度
“您好!我们是南宁市青秀区法院,有个案子需要贵公司协助办理……”
“您好!我们项目部需要法律人士来评估这个合同的风险,请问找谁?”
“您好!拖欠的款项问题要协商,请问找谁协调?”
……
近年来南北分公司发展规模不断扩大,随之而来的各种诉讼案件也逐渐增多,以往遇到这样的来访人员和突如其来的法律事务,由于没有专职人员进行处理,办理起来显得非常棘手,且效率不高。针对这一不利情况,分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将风险防控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开展;同时紧密结合公司“质量品牌年”的要求,为确保企业的稳健发展,进一步加强管控力度,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南北分公司审时度势,在公司各单位中率先成立了法务科。
自2014年4月成立法务科以来,分公司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积极制定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宣贯工作,通过对项目部领导班子的法律风险交底、对项目月度效能监察考核等手段,将风险防范的各项措施落实到项目施工生产当中。同时,分公司不断创新防控措施,建立起针对合作对象的“黑名单”制度;通过对历年来分公司被诉案件的研究和深入项目调研,认真分析了目前分公司存在的法律风险和纠纷问题,主要集中在合作对象上。要杜绝问题出现,首要环节便是在合作对象和分包企业的选择上把好关,南北分公司针对这一情况迅速创建了合作对象“黑名单”制度,将存在问题和风险的合作对象列入名单内,并定期在分公司范围内公布,有效杜绝了有“前科”的合作对象对分公司造成“二次伤害”。
南北分公司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给合作对象敲响了警钟,让其更加注重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使双方合作更加务实、凸显效益;分公司还将开展宣传和培训,加强对各科室、项目宣贯法律风险防范知识,力争将企业经营风险降到最低,为分公司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南北分公司 曾燕芳)
图为:项目人员在咨询法律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