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风险 筑防线 为公司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公司2017年度法务工作会顺利召开
7月3日下午,公司2017年度法务工作会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顺利召开。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黄鼎龙,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梁发深,财务总监龙丽荣,副总经理陈永,以及各相关处室、各分公司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陈永主持。
会上,梁发深总经理宣贯了集团法务工作会上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金宁运,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罗涛及总法律顾问徐之明的讲话精神。
会上,各分公司分别汇报近年来法务工作开展的亮点及遇到的困难,各处室提出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需要法务部门配合解决的困难。
陈永副总经理指出了公司目前在清欠清收、盘活僵尸项目、法务工作等方面的不足,要求各分公司加大对法务工作支持力度,保证法务人员办案工作顺利开展,提升法务人员参与管理的深度和广度。
财务总监龙丽荣提出要加强项目工程款支付的管控,对业主的走账行为严格把控,同时从经营源头业主的选择以及合作方的选择上严格筛选。针对诉讼案件高发的情况,分公司要尽快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加强对供应商的票据回收工作。
梁发深总经理对加强法务管理工作提出九个方面要求:一要进一步提升对法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二要创新法务管理机制;三要各职能部门加强联动,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杜绝发生失信被执行案件;四要强化合同全过程风险防控,切实落实法律风险防范制度,防范各类法律风险;五要加大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力度;六要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工作;七要强化问责追责机制的实施;八要转变项目承包模式,防范项目管理过程风险;九要加强全体管理人员对法律知识的学习。
黄鼎龙董事长在讲话中提出:坚持一个核心,加强两个方面,做好三个防范,重点落实四项要求。即,坚持以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为整个法务工作的核心;重点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和追责问责力度;做好源头防范、事中防范、事后防范三个防范;落实分公司法务机构设置、法务人员配备,提高制度执行力,实现法务管理信息化,继续加强“僵尸项目”盘活工作。
此次法务工作会是公司首次开展针对法律事务工作的重要会议。(法务处 张卓为/图文)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