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时对四川省工程进行地震后全面安全排查整改
确保人员和施工安全
(黄位炎 供稿)
在4月20日上午8时2分,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公司在四川省和重庆市的在建工程所在地均有不程度的震感,其中成都市距离芦山县相对比较近,震感比较明显、强烈。公司总工程师冯锦华在地震发生后1个小时内向西南地区经营管理部作出指示,要求立即组织有关分公司、项目部对四川省、重庆市的在建工程进行地震后全面安全排查和整改,确保人员和工程施工安全。
根据公司的指示要求,西南地区经营管理部立即组织有关分公司和项目部开展了地震之后的全面安全排查工作。经排查,在芦山县4.20地震中,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的所有人员未遭受地震伤害,思想情绪稳定,不影响正常工作,在建工程未发现遭受破损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