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1月起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全面排查工作
被纳入“严管工程”项目将每月巡查一次
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从2014年11月起,我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进入实施检查阶段,被纳入“严管工程”项目将每月巡查一次。
从2014年11月开始,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对照《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检查工作用表》对本辖区内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每3个月组织一次全面巡查。
本次全面巡查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建设单位的违法发包行为和施工单位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以及项目五方责任主体质量责任落实情况。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巡查过程中将建立详细巡查台账,并在 2015年1月底前完成第一次全面巡查工作。
同时,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将发生质量事故的项目、有群众投诉举报的项目、排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排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在本地承建的其他项目列入质量治理“严管工程”名单。
被列入“严管工程”名单的企业,住建部门将进行重点跟踪检查,督促企业、项目整改到位,并防止新的问题出现。对本辖区内出现的“严管工程”,各市、县住建部门将每个月巡查一次,并建立详细巡查台账。
根据工作部署,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度治理行动工作总结、巡查工作情况逐级进行汇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定期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公开通报。(来源: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